2018-08-30 来源: 易港通
自2018年3月1日起,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(上市公司除外)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册。不备存,将有巨额罚款等着你!
法例出台背景:
公司法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现象存在于许多企业,尤其是在香港,企业实际负责人的身份非常复杂,让人意想不到。这种情况不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,
还给执法人员的执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。 为规范公司治理,责任到人。香港对《公司条例》进行了修改并公布:自2018年3月1日起,
公司须备存“重要控人登记册”,
即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取得和保存实益拥有权的最新数据,识别及确定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及备存「重要控制人登记册」,供执法人员查阅。
不办理SCR会怎样? 香港注册处从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检查,越早办理,风险越小!
香港注册处规定每个在港企业都必须备存“重要控制人登记册”!
如果不及时备存,将会给您企业带来超2.5万
港币的损失,甚至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运营。 此外,如果企业在接到通知后处理不当或是提供虚假信息、误导信息、或具欺骗性的资料,
该人即属犯罪!一经公诉程序定罪,将会被处罚30万港币并监禁2 或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,可处罚款10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
易港通提醒您:如果您的公司还未办理备存“重要控制人登记名册”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7x24小时竭诚为您服务!
各种微信干货
唐先生 QQ:315720730Phone:13713575053
唐小姐 QQ:278121122Phone:13612865152
曾小姐 QQ:270979313Phone:15218705876
刘小姐 QQ:1372814527Phone:13682431182
林小姐 QQ:1115367884Phone:17092041771
姚小姐 QQ:577113535
Email:tgz@tonehk.com
Address: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1106-1107